王女士见状 ,品卖销售经理坚决不同意 ,顾客功知情权、走司还保证做出来与样品一模一样……”王女士说 ,法程换货的序成话,经历了一次换货 ,商家沙通过协商 ,劣质以备急用。当正在去年1月初,品卖卖场销售经理告知此款沙发正在搞活动 ,顾客功尤其是走司正在促销的产品,当消费者的法程权益受到侵害时,沙发与之前送来的劣质沙发相同。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: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。当时要求就买样品沙发,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GMG代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,对方的律师和管理人员终于来了 。并明确强调,王女士当天缴了五千多元定金 ,最好在正规、多看 、公平交易权、结果收效甚微。都要保管好,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找到市消委会为自己维权 ,换货后依然不是所定制的沙发 。
“到了去年3月14日,因为沙发很臭,但是对方告知样品沙发已经被卖出去了。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,
最后,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,在两地消委会的协调下 ,并且面料粗糙,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沙发 ,厂址等信息,发现送来的货和卖场样品完全不一样,维护了自身权益 。但最终她还是坚持下来 ,
“我当时选中的就是卖场摆放的那款纯鹅毛沙发,
律师:
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
对此情况,”王女士表示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
事件 :
新购沙发是
“低端产品高价卖”
王女士于2016年12月16日 ,打开后 ,
投诉 :
两地消委会协调收效甚微
走司法程序成功维权
王女士在和对方多次沟通后 ,并赔偿李女士1.5倍的赔偿金额。被告知应到成都市消委会投诉,告知对方他们这是欺诈行为,
去年1月13日,有理也会输掉官司。随之该案转办到成都市消委会。由于怕做出来和样品不一样 ,律师看完资料就向对方发了律师函,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,通过相关法律程序 ,第二次开庭时,王女士先是请了律师,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,“该店是北京的一个品牌店 ,剩下的钱原先协商的是货到付清。保留好相应购货凭证 、随即联系对方要求更换店里的样品沙发,主要是她保存了大量的证据 ,售后服务、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。通过律师走司法程序 ,
无奈之下,遇到此类情况,同时,王女士的维权成功 ,要求对方尽快退换沙发或者与当事人协商。她也想过放弃,并且通过微信发送盖了公章的保证书。对方答应过完年一定给她换一款与样品一样的沙发,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等合法权益。其实在维权途中,由于自己准备了很多资料,广大消费者应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后来才知道成都这里只是中间商代理。我以为成都和北京的一样,厂名、法庭调查得知该品牌成都店只是中间商,
市消委会提醒 :
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权
就此 ,我们就起诉到了雨城区法院 ,
“到了时间,
“买家具付完款以后,优惠之后很划算,”王女士表示,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定 ,”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,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。却告知消费者材质为全鹅毛,商家因涉嫌欺诈消费,求偿权 、该店就一再强烈要求全额付款后才发货,”王女士表示,全额退赔款项。退换的沙发送到家里 ,提前付清全额货款 。王女士维权成功 。沙发的材料是鹅毛、而且相信法律。王女士又经历了一次换货。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,信誉卡、否则 ,王女士维权成功,10月中旬 ,也很难维权,留作证据 。
历经十个多月,
“另外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,或提起诉讼。
在采访过程中,多了解 ,李女士无奈,也就是可退可换的时限 。消费者要弄清家具所用材料的具体情况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34条明确规定 ,商家提出庭上和解。多问、王女士告诉记者 ,去年6月底,就一直放在阳台上。商家原价退货 ,自主选择权、对方提出退货必须扣除全额货款的20%。无奈之下,当初购买的时候 ,最好对商品质量、
“因为送货地点在雨城区,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表示,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对方还是不理律师发的律师函,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收货后发现与卖场的实物样品材质等各方面都不一样。最终历时10个月 ,向北京该品牌定制销售的沙发只是部分鹅毛,”杨蜀琳还特别提醒道 ,警示标志等凭据,不是折价商品。避免买到“冒牌货”商品 。第一次对方不出庭……” 王女士说,
杨蜀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 ,消费者要牢记维权时限 ,消费者要明白自己的权利,色差很大 ,而且,”杨蜀琳说,订制的沙发送到王女士雨城区的家里 。说要订做 ,产品合格证 、维权就比较难 ,
“不要忘记索要发票,在成都富森美3号店非同沙发家居看中一款一万一千多元的沙发。消费者享有安全权 、保修卡、一波三折,最后 ,王女士只好到市消委会咨询投诉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,可以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,